起诉离婚如何进行诉前调解手续
诉讼前、庭前、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之下调解。调解的目的是让双方在和谐的状态下解决好纠纷。更多关于起诉离婚如何进行诉前调解手续的相关知识,接下来诉宁网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起诉离婚如何进行诉前调解手续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就是当你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你的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徐州市私家侦探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确。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诉前调解。 第二阶段庭前调解,指在立案成功后,正式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一般会召集对方当事人一起到法院接受法官主持下的调解。 第三阶段诉中调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有可能一上来就给原告做工作,动员撤诉,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不会对感情部分继续深究,徐州侦探事务所而会直接进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实质性问题。 二、户口本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户口本地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通过起诉离婚来终止婚姻关系的,应当准备好起诉状、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材料文书。 三、起诉离婚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之前,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上内容就是诉宁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如何进行诉前调解手续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诉宁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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