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婚姻调查: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3-12-04 15:09:28浏览次数:142
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立遗嘱是一个需要满足很多条件的行为,稍有不规范就会导致遗嘱无效,产生很多纠纷。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徐州侦探一、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这样徐州调查取证订立出来的代书遗嘱实际是无效的。 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证据有哪些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及有关证据; 7、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8、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9、其他证据。 三、违反公序良俗可以获得遗产吗 小三不能法定分割但能遗嘱分割。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小三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因此无权参与死者的财产分割,但是小三想要分割遗产,也不是不可能。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遗嘱自由,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且法律明确指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让小三继承到他的合法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见证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立遗嘱一定要委托专业的人去做,避免产生纠纷。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诉宁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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